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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初研究生培养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23 10:20    浏览次数:     来源:

 

研字〔201815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新学期研究生培养工作,研究生院对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初研究生培养有关工作要求进行了整理,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落实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研究生报到注册工作

225日为本学期研究生注册日,研究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由本人办理注册手续,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未缴纳学费者,不予注册。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暂缓注册时间不超过十四日。未经请假逾期不注册,又无正当事由的,视为放弃学籍,按照退学处理。各培养单位应按要求为学生办理注册手续,填写研究生注册情况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培养工作”下载),于39日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工作办公室(办公楼305西)。各培养单位请及时为研究生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注册,系统注册时间为2018225日至2018310日。

各培养单位要积极督促请假学生返校注册,办理销假手续,并于32316:00前统一将销假注册情况汇总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培养工作”下载)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工作办公室,届时仍未返校注册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二、研究生选课工作

本学期选课时间为226日至39日,研究生(含硕士生、博士生、硕博连读生、留学生)须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yjsy.cufe.edu.cn)进行网上选课。请各培养单位认真组织、及时通知本单位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选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未按时选课将无法获得相应课程成绩。

研究生若因特殊原因需补、退选课,请于网上选课结束后一周内提交《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补、退选课申请表》至研究生院培养工作办公室,逾期不予办理。

三、研究生教学信息发布

任课教师在第一次授课时,应明确课程的教学进度安排、主要内容、考勤、考核方式以及比例(按《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关于课程考核的相关要求执行),并在教学期间做好相关记录和存档,作为研究生课程考核的重要依据,在学期末随成绩单提交。

四、研究生课程补考及重修申请

按照《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校发〔2017159号),学校将于本学期初组织课程补考工作。研究生院组织公共科目补考,各培养单位组织专业必修课程补考,补考工作应于323日前完成。补考通知另行发布。

需要办理课程重修的研究生,应根据相关规定填写《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重修申请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培养工作”下载),经培养单位审核、汇总后于开学两周内(3916:00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工作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研究生教学组织

本学期研究生教学周为18周,即2018226日至2018629日。各单位应按照《中央财经大学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教学管理的若干办法》(研字〔201766号)要求,加强对任课教师调、停课的管理,杜绝随意调、停课现象。严抓教学纪律,严格执行教学检查与现场听课月报制度,对违反教学纪律的行为按规定给予处罚。

六、研究生成绩录入和试卷归档

按照《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成绩录入及试卷归档的通知》(研字〔20187号)要求,成绩录入截止日期为2018128日,目前仍有部分课程教师未在规定时间录入成绩。为保证学生能够及时查看成绩,请各单位核实成绩录入情况,督促相关教师务必于228日前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研究生期末考试试卷归档工作将在沙河校区进行,试卷入库时间为313日。各单位务必在312日前将本单位所开设研究生课程试卷及《研究生课程成绩单》(任课教师及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收齐,统一装订。试卷封面可到研究生院培养工作办公室(办公楼305西)领取,在试卷入库时仍未装订的试卷不予接收。

成绩录入及试卷归档情况将在研究生培养工作会上予以通报。

七、项目申报工作

上学期末,研究生院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双一流”建设研究生精品教材建设项目的通知》(研字〔201813号)、《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双一流”建设博士生专业前沿文献导读建设项目的通知》(研字〔201814号),开展本年度有关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严格把关,按时提交申报材料。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8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