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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关于接收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法律硕士专业调剂申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1-12-28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中央财经大学关于接收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法律硕士专业调剂申请的公告

日前,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法律硕士专业(以下简称在职法硕)全国联考初试成绩已由教育部发布,我校复试工作已经启动。我校现有部分调剂名额,经研究,申请我校2011年度在职法硕招生调剂复试的分数线定为总成绩150分,英语成绩30分。凡报考北京地区院校且初试考试成绩总分不低于150分、英语不低于30分的考生,均可向我校提交调剂申请参加复试(申请表见附件)。愿意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可将《调剂申请表》于2011年1月5日之前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我校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我校将择优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我校定于2011年12月31日星期六上午举行第一批复试。复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复试范围为初试科目和时事政治,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地点在中央财经大学主教学楼11层法学院会议室,调剂考生复试地点在中央财经大学中财大厦933办公室(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办公室),请符合条件并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准时参加复试。复试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如有困难可事后提交,无须加盖省级主管部门公章);

(2)调剂申请表(注明初试成绩);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大学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学士学位证书请同时携带)。

复试通知将主要以网站公告或电话方式发出,不再寄发书面通知,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法学院网站最新公告或主动与法学院进行电话联系。

联系电话:010-62288088、62288865 杨老师

传真电话:010-62289190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办公室,邮编100081。

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我院网站发布的动态信息,合理安排时间准时参加复试。

特此公告。

附件:申请表.doc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1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