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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关于接收2011年MPA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调剂复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29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中央财经大学关于接收2011年(2012级)MPA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调剂复试的通知

2011年MPA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成绩已经公布,我校尚有一定调剂录取名额,从即日起接收报考北京地区其他院校MPA考生的调剂申请。

一、接收调剂条件

1.参加2011年10月进行的2011年MPA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并且第一志愿报考北京地区学校的考生;

2.全国联考成绩总分170分以上,英语单科40分以上,综合素质高;

3.自愿并按照通知要求填写调剂申请表。

二、申请程序

1.考生下载并完整填写《中央财经大学接收2011年(2012级)MPA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调剂复试申请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中央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邮箱cufempa@126.com;

2.中央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对申请人资格进行预审查。申请者接到通知后,到原报考学校办理调剂手续,并将所有材料交到中央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中财大厦919办公室);

3.中央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通知申请人参加复试;

4.复试通过者发放录取通知书。

有关调剂、复试事宜请考生随时关注中央财经大学MPA教育网www.cufempa.com

三、申请时间:2011年12月26日至2012年1月7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白老师、于老师

咨询电话:010-62289183 010-62289209

电子邮件:cufempa@126.com

附件:调剂复试申请表.doc

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中央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办公室

2011年12月28日